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
招聘简章
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办事处地处东长安街延长线上,西邻北京CBD核心区,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。履行制订本地区(乡)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计划;管理本地区(乡)经济工作、财政预算和收支;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、环境卫生、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;负责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、违法占用道路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;负责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工作,保障少数民族、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;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,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等职能。
朝阳区高碑店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隶属于高碑店地区办事处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,主要职能:负责辖区内社会事务管理工作;负责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;负责失业人员的就业和管理工作;负责社会退休人员的医疗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。现因工作需要,招聘工作人员2名。
岗位:信访工作人员(管理岗位)
主要职责:主要担负辖区内的信访接待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;组织信访工作业务培训;推动地区信访工作办公自动化建设等事务性工作。
招聘人数:2人
招聘条件:
(1) 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;
(2) 社会在职人员;
(3) 文化程度:本科;
(4) 年龄:35周岁及以下;
(5) 政治面貌:中共党员;
(6) 专业要求:法律、经济管理;
(7) 工作经历要求: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者优先;
(8) 其他要求:写作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。
资格审查注意事项:
各招聘岗位通过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前6名进行资格复查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报名表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。
时间:2010年11月24日—25日
招考单位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1号
资格审查地点: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办事处三楼306室(组
宣科)
乘车路线:112、115路电车终点站康家沟站下车即到
联系人:王娅菲
电话:01085780788 15901168770